职场欺凌(英语:Workplace bullying),又称职场暴力,泛指在工作场所里,个人或团体对于同事或是下属进行不合理的欺凌行为。包含言语、非言语、身体、心理上的虐待或羞辱。
和校园欺凌不同,职场欺凌通常会在不违背既定规则和政策的运作下进行,而这种不违背既定规则和政策运作的对他人的侵害,往往牵涉操纵、掩盖、别有所指的话(如讲出事实甲,但搬出事实甲在给定的场合暗示乙是坏人或乙的主意不值得被采用等)等不全然诚实的行为,也就俗称的耍心机、算计他人、搞小动作等;每个人都有可能参与或主动施行职场欺凌,欺凌者可以是同僚,也可能是下属,不过通常职场欺凌发生于上司对下属之间。欺凌行为可以是隐蔽或公开的,欺凌的负面影响不仅及于被欺负、被欺凌直接影响的个人,也可能波及到旁观者,导致员工整体士气下降、生产力下降、离职率升高、组织文化的变异等问题,进而导致组织更多的营运成本。
有关校园欺凌的学术讨论早在1897年已经出现,但关于职场欺凌的学术讨论,则要晚得多,“职场欺凌”这个词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被使用是在1992年安德烈‧亚当斯有关于工作欺凌的书中出现:How to Confront and Overcome It(1992)。2020年以来,精神上的职场暴力在中国大陆也被称为“职场PUA”。
职场霸凌定义
职场欺凌是指在工作场所中发生的,借由权力滥用与不公平的处罚所造成的持续性的冒犯、威胁、冷落、孤立或侮辱行为,使被欺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胁、羞辱、被孤立及受伤,进而折损其自信并带来沉重的身心压力。
Field(1996)则定义职场欺凌为一种借由控制与压抑他人以表达欺凌者内心的攻击与不适当行为的强迫性需求,这些不适当行为可能是社交上的、个人化的、人际上的或专业性的不当做为,并因为整体工作环境对此类不当做为的默许或忽视而持续存在,受欺凌者不仅会因为欺凌者的攻击与不当做为而受害,更会因为整体工作环境的默许与忽视气氛而感到彷若被所有人联合伤害与背叛,进而造成强大的生理与心理受创结果。
雇主也有可能是欺凌者,不良雇主利用欺凌来摆脱员工以避免法律责任,例如支付失业补偿或员工的赔偿要求;或是使用恐吓或欺凌的方法赶走那些要求合法薪资和合法加班工时的员工。雇主的欺凌往往是职场欺凌的关键,但却经常被忽视。
职场的欺凌可以是在许多的情况和形式下发生的,也有学者用以下这些行为来做为职场欺凌的判断:
重复(经常发生的)
持续的时间(长时间)
升级(攻击程度增加)
权力差距
归因意向
职场霸凌关键点
专业地位的威胁
包括贬低当事人的意见,公开进行专业上屈辱,指责当事人缺乏努力,恐吓使用纪律或惩处程序。
个人地位
包括破坏个人信用,破坏性的影射和讽刺,进行不适当的笑话目标,持续的戏弄、对骂、侮辱、恐吓、威胁。
隔离
包括阻止访问的机会,身体或社会隔离,隐瞒必要的资讯,保持目标的循环,而忽略或排除。
劳累过度
包括不必要的压力,不可能的最后期限,受到不必要的干扰。
不稳定
包括不承认良好的工作,毫无意义的任务分配,卸责,反复提醒失误,设定目标失败,移动团队目标却瞒着当事人。
欺凌形式
持续的吹毛求疵,在小事上挑剔,把微小的错误放大、扭曲。
总是批评并拒绝看见被欺凌者的贡献或努力,也持续地否定被欺凌者的存在与价值。
总是试图贬抑被欺凌者个人、职位、地位、价值与潜力。
在职场中被特别挑出来负面地另眼看待,孤立被欺凌者,对其特别苛刻,用各种小动作欺负被欺凌者。
以各种方式鼓动同事孤立被欺凌者、不让被欺凌者参与重要事务或社交活动,把被欺凌者边缘化,忽视、打压排挤及冷冻被欺凌者。
在他人面前轻视或贬抑被欺凌者。
在私下或他人面前对被欺凌者咆哮、羞辱或威胁,比如威胁要在业界封杀职员,或是威胁职员与其家人等人身安全。[8]
给被欺凌者过重的工作,或要其大材小用去做无聊的琐事,甚至完全不给被欺凌者任何事做。
剽窃被欺凌者的工作成果或声望。
让被欺凌者的责任增加却降低其权力或地位。
不准被欺凌者请假。
不准被欺凌者接受必要的训练,导致其工作绩效不佳。
给予被欺凌者不实际的工作目标,或当其正努力朝向目标时,却给被欺凌者其他任务以阻碍其前进。
突然缩短交件期限,或故意不通知被欺凌者工作时限,害其误了时限而遭到处分。
将被欺凌者所说或做的都加以扭曲与误解。
用不是理由的理由且未加调查下,对被欺凌者犯下的轻微错误给予沉重处罚。
在未犯错的情形下要求被欺凌者离职或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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